公司起名字號要求(公司起名有什么要求嗎?)-看風水開運

公司起名字號要求(公司起名有什么要求嗎?)

  发布时间:2024-05-11 00:26:37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公司取名的要求是什么?公司名稱起名內容規定,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公司的名稱是公司無形資產,是公司品牌形象的對外展示,也是人們認識該企業,它的重要新也得到企業的認同。公司起名。

公司取名的要求是什么?

公司名稱起名內容規定, 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 公司的名稱是公司無形資產,是公司品牌形象的對外展示,也是人們認識該企業,它的重要新也得到企業的認同。公司起名要注重公司名稱合法性、專業性、品牌戰略、行業特點,公司起名后需要經過工商注冊機構審核,而工商企業登記對公司名稱有許多規定,您一定要知道有關公司名稱選擇的相關規定,接下來小編做了相關整理 一、名稱的構成 企業名稱應由以下部分組成:行政區域+字號(名稱)+所屬行業+組織形式 1、行政區域可冠名所屬省或市,冠“省”字區域最低注冊資本為500萬。“市”字區域沒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 2、字號:企業名稱的字號應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除外。企業名稱可以用自然人投資者的名字作為字號 3、所屬行業: 企業經濟活動的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的不同種類,應選擇主要經濟活動的性質屬于國民經濟行業的種類用語表現企業名稱的行業 4、組織形式:在我國存在多種組成形式,常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責任公司、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形式 二、公司名稱管理條例規定要求 1、公司名稱采用自主核名方式,進行審核 2、同行內公司名稱不可相同 3、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企業名稱由登記主管機關核定,未經核準登記的名稱不準使用。企業公章、銀行帳戶所使用的名稱應與核準登記的名稱相符 4、公司名稱審核通過有限期是半年,半年內未完成公司注冊名稱無效 5、 公司名稱要和行業相符合,張冠李戴,公司品牌反響平平,不利于企業的經營和發展

公司起名有什么要求嗎?

百度百科-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公司起名一般多少字?

公司起名最低兩個字,不可以使用單個字。

因為無法通過工商局的審核,另外公司名稱的字數也不宜過多,2~4個字為宜,不過2個字的公司名稱在注冊時容易出現重名導致工商核名不通過的問題。盡量起名字時字數多一點。

公司起名需知: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字號應當有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見第(2)條: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名稱的要求是:

1、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名稱,特殊情況下經省級以上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則可另有一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的從屬名稱,但股東是自然人的有限責任公司和外商投資公司不準使用從屬名稱。從屬名稱不能夠用來開展經營活動及招徠業務。

2、公司名稱的組成部分依次為:公司所在行政區域的名稱、字號或商號、行號,反映行業或經營特點的字樣,公司的組織形式。字號應當有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3、除了按規定設立的勞動服務公司外,公司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外資公司可以用自然人的姓名作字號。以上是關于公司名稱最少幾個字的內容,望采納。

企業取名哪些文字不能用?

企業取名哪些文字不能用?根據法律規定,有六種類型的字不能在起名時使用:1、含有侮辱性的詞組;2、阿拉伯數字、拼音、外文、特殊字符;3、行業通用詞組;4、與知名企業名稱易混淆的詞;5、名人的字號;6、地區簡稱。

公司起名有六種類型的字詞不能使用:

1、含有侮辱性的詞組不可以使用;

2、阿拉伯數字、拼音、外文、特殊字符不能使用;

3、行業通用詞組不能使用;

4、與知名企業名稱易混淆的詞不能使用;

5、名人的字號不能使用;

6、地區簡稱不能使用。

一、名字簡短精確

有許多公司起名的方法注重起名的寓意和吉利,用的字詞大多與公司主體業務無關,對于起步的公司來說作用意義不大。公司的名字簡短精確也能有足夠的效果,起名只用兩到三個字,剔出冗余的詞匯。因為在眾多的公司之中,人們沒有太多的時間來記住和理解公司名字的含義,簡單直白才能正中靶心。

二、名字有區別性

有些公司的起名會借鑒同行業中有知名度的公司名字,在后期的時候容易混淆。公司起名可以在一開始就講究獨特新穎,最好能取一個行業內從未出現過的名字風格。建立區別性,也容易塑造公司的品牌形象。

三、名字符合行業

一個具有行業特色的公司名字,能夠讓客戶看到我們對業務的熟練和理解。正如內行人看門道,具有行業特色的名字能夠體現專業,精準的吸引有需求的客戶,同時在為新客戶介紹時,也能有宣傳和加深映象的機會。

四、名字好聽好記

瑯瑯上口的公司名字能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要避免不好發音、怪僻、拗口的字眼,盡量使用人們熟悉的、簡單易讀的詞匯來命名。拗口的公司名字不僅讓消費者難以記憶,也更難向他人復述和介紹,對公司的宣傳和推廣不利。

公司名稱注冊都有哪些規則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x0d\x0a \x0d\x0a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并負責核準下列企業名稱:\x0d\x0a(一)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x0d\x0a(二)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x0d\x0a(三)不含行政區劃的

\x0d\x0a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前款規定以外的下列企業名稱:\x0d\x0a(一)冠以同級行政區劃的;\x0d\x0a(二)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的含有同級行政區劃的

\x0d\x0a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辦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名稱

\x0d\x0a第六條 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x0d\x0a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

\x0d\x0a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x0d\x0a第八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x0d\x0a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

\x0d\x0a第九條 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x0d\x0a第十條 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x0d\x0a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該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語

\x0d\x0a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x0d\x0a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本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x0d\x0a市轄區的名稱不能單獨用作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

市轄區名稱與市行政區劃連用的企業名稱,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

\x0d\x0a省、市、縣行政區劃連用的企業名稱,由最高級別行政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

\x0d\x0a第十二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企業法人,可以將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x0d\x0a(一)使用控股企業名稱中的字號;\x0d\x0a(二)該控股企業的名稱不含行政區劃

\x0d\x0a第十三條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x0d\x0a(一)國務院批準的;\x0d\x0a(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的;\x0d\x0a(三)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的;\x0d\x0a(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

\x0d\x0a第十四條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2個以上的字組成

\x0d\x0a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x0d\x0a第十五條 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資人的姓名作字號

\x0d\x0a第十六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點的用語

\x0d\x0a企業名稱中行業用語表述的內容應當與企業經營范圍一致

\x0d\x0a第十七條 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名稱中的行業

\x0d\x0a第十八條 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x0d\x0a(一)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x0d\x0a(二)企業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x0d\x0a(三)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x0d\x0a第十九條 企業為反映其經營特點,可以在名稱中的字號之后使用國家(地區)名稱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x0d\x0a上述地名不視為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

\x0d\x0a第二十條 企業名稱不應當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公司起名的要求

企業名稱申請登記的原則:

一、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文字: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5、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二、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

三、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五、企業營業執照上只準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六、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2、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七、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

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并負責核準下列企業名稱:

1、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

2、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

3、不含行政區劃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前款規定以外的下列企業名稱:

(一)冠以同級行政區劃的;

(二)同級行政區劃放在企業名稱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辦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名稱。

二、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該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語。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例如:北京安泰新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為行政區劃;“安泰新世紀”為字號;“信息技術”為行業;“有限公司”為組織形式。

一、行政區劃:

1、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本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2、具備下列條件的企業法人,可以將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

1、使用控股企業名稱中的字號;

3、該控股企業的名稱不含行政區劃。

4、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二、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2個以上漢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

以上行政區劃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資人的姓名作字號。

三、行業:

1、企業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點的用語。企業名稱中行業用語表述的內容應當與企業經營范圍一致。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名稱中的行業。

2、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2)企業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3)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3、企業為反映其經營特點,可以在名稱中的字號之后使用國家(地區)名稱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視為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如:北京***四川火鍋有限公司、北京***韓國燒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鍋”、“韓國燒烤”字詞均視為企業的經營特點。

4、企業名稱不應當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四、組織形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其組織形式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其它法律、法規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組織形式不得申請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業可以申請用“廠”、“店”、“部”、“中心”等作為企業名稱的組織形式,例如“北京***食品廠”、“北京**商店”、“北京**技術開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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