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營業執照起名不重復(個體經營營業執照和店名不一樣可以嗎)-看風水開運

個體戶營業執照起名不重復(個體經營營業執照和店名不一樣可以嗎)

  发布时间:2024-05-16 07:40:39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個體戶的營業執照可以重名嗎法律分析:一、個體營業執照可以重名。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其登記事項包括名稱。

個體戶的營業執照可以重名嗎

法律分析:一、個體營業執照可以重名。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其登記事項包括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等,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申請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法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代理人證明》(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委托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對登記機關予以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內容一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個體戶店名和營業執照不一致

營業執照名稱和店鋪名稱不一樣是不可以的,經營的東西需要是在營業執照范圍以內的東西,不能超出范圍。)對擅自改變經營者姓名和指定的經營場所不服從監督管理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擅自改變字號名稱的,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擅自改變經營方式或者超越核準的經營范圍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擅自經營不準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商品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應吊銷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什么?

企業營業執照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證件。

對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頒發《營業執照》。對具備法人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對外商投資的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企業營業執照分正本與副本,兩者法律效力相同。

企業營業執照正本為懸掛式,每個企業頒發一張,必須懸掛于企業住所的辦公室內,或店堂中的明顯位置。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為折疊式,可攜帶外出,為進行生產經營等活動的憑證,可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數量,申請登記主管機關頒發。企業營業執照的正本與副本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和擅自復印。企業營業執照除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繳或者吊銷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押、毀壞。企業遺失營業執照或其副本,必須登報聲明后,方可申請補領。

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法律依據:《工商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下列公司的登記:

(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資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的公司;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應當由其登記的其他公司。

個體戶營業執照必須要跟店名一致嗎怎么辦

法律主觀:

營業執照能和店名不一樣。

營業執照上的名稱是法人的名稱,一個市場主體只能登記一個名稱。

店名可以稍微簡化但不可以完全不一樣,且營業范圍不能超出規定范圍。

若是完全不一致的,則違反了我國行政管理法規的相關規定,法律后果是該行為一旦被發現將會被查處將面臨行政處罰。

法律客觀: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六條

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確有特殊需要的,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可以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一個從屬名稱。

第三條

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方可使用,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個體經營營業執照和店名不一樣可以嗎

不可以的。店名必須與營業執照上的一樣。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二十二條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1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的下列行為,由登記主管機關區別情節,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

(二)擅自改變企業名稱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

(三)擅自轉讓或者出租自己的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保留期內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保留期屆滿不按期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予以警告并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擴展資料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重名怎么辦?

1、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輸入所取的公司名稱,查看是否能出現一模一樣的結果,如果存在一模一樣的公司信息結果,那么輸入的名字就重名了。 2、通過本地的工商局進行查詢 有些地方工商局網站能夠進行網上查詢,不過由于工商局網站業務多且信息量比較大,如果不熟悉網站,可能都找不到查詢入口。另外,有些地方工商局卻沒有查詢功能。 3、利用公司核名工具 企二哥公司核名系統,功能簡潔明了,操作簡單方便,輸入所取的公司名稱,即可秒出結果,并會給出重名公司信息,以及相似的公司名稱。

個體戶營業執照名字可以和店名不一樣嗎

法律主觀:

營業執照名稱可以和店名不一樣,前提是該企業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并且已經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了。一般情形下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

法律客觀: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條

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方可使用,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 Tag:

最新评论